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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学籍学历管理高频事项速查“一本通”

2025年08月07日 16:08  点击:[]

问题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何开展?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高校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环节,学生应诚信报考、积极配合。复查的开展方式如下:

(1)复查时间安排:每年11月。

(2)复查内容: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3)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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