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0.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长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长大校发〔2024〕91号),我校转专业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1)基本原则
o 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后不得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o 学生申请转专业要注意专业学科的相近和相关性,保证课程能够较好的衔接。可跨文理大类申请。
o 艺术类、中外合作项目、ISEC项目专业的学生,只能在相同项目内申请调整专业。
o 除毕业班级外,其他年级学生均可申请。正式转入新专业时应从大学二年级或一年级开始修读。
(2)转入转出人数
实行“转出不受限,转入按成绩”原则:
Ø不限制专业转出学生数量;
Ø接收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0%。按报名学生的考试课相对学分绩点排名依次录取。
(3)预科生制度
o 学生转专业需进行一个学期的预科学习,学习内容由接收专业指定的3门重要课程构成。预科期学习结束后,学生可自愿选择转入或放弃新专业。
o 预科期间学生学籍在原专业,由原专业管理。
o 转专业预科学习所在学期的全部已选课程须通过,否则学生需从新专业大学一年级开始修读。
o 获得转专业预科生资格的学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前,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4)基本条件
o 政治思想进步,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要求;
o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o 具备学校本科学籍,完成学习注册,不欠任何费用。
(5)不受理转专业申请的情况
o 有转学、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o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学生;
o 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预科班、专升本、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等);
o 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正在办理转学、应予退学的学生;
o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学生;
o 必修课程仍有考核未通过的(含缓考);
o 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学生;
o 在校期间受过退学警告的学生;
o 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6)报名及预科生录取
转专业工作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转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后学生为转专业预科生,正式学籍调整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
具体要求以《长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