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指导教师:
根据《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是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评价,重点关注“5个1”的完成情况和项目的成果建设过程,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学校将终止该项目。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以项目编号命名,如2024SJ001.doc)交到学院办公室,做好存档工作;并登陆云创系统,在个人中心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表,于11月11日下班前完成此项工作。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立项项目,可分批分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5分钟(含评委提问)。各学院做好具体答辩分组安排。
三、成绩认定方法
评委根据学生汇报和答辩情况,在“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中填写中期检查意见,根据评委意见最终议定中期检查是否通过。
四、其他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分批分组答辩的情况(可线上答辩),把答辩时间和地点于2024年11月11日下班前报到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教务处将随机检查各学院中期检查的汇报和答辩情况。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完成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中期检查工作,学院二级管理员需将学生中期检查成绩填报云创系统,并将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盖学院章于11月22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龙老师处。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