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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研课题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7日 08:49  点击:[]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学校教学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学校教务处计划于10月下旬组织我校教研课题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结题范围

20202022年立项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研究任务的教研课题。其中,参加本次结题的省级、厅局级课题立项年限范围应为2021、2022年。2021年立项的课题,如不能完成此次结题工作,课题将进行作废处理,省里划拨的经费需退回打款账户(废项课题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允许再申报此类型课题)。

(二)结题类型

1.省级、厅局级课题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需提交《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学校盖章PDF扫描版)《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带水印的学校盖章PDF扫描版)《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证书》《省级课题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及佐证材料(发表的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其中省级重点课题结项材料可先参考省级一般课题结项材料模板填报。

2)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

需提交《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题报告》学校盖章PDF扫描版)《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学校盖章PDF扫描版《省级课题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及佐证材料(发表的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其中省级重点课题结项材料可先参考省级一般课题结项材料模板填报。

3)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

需提交《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书》《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研究报告》《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报告》学校盖章PDF扫描版)《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立项申请书》(学校盖章PDF扫描版)《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省级课题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及佐证材料(发表的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其中厅局级重点课题结项材料可先参考厅局级一般课题结项材料模板填报。

2.校级课题

1)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提交《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长春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学校盖章PDF扫描版)《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及佐证材料(发表的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

2)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提交《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学校盖章PDF扫描版)《长春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佐证材料(发表的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

(三)结题验收形式

省级重点、厅局级重点课题由省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省级一般课题、厅局级一般课题、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采取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具体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通过评审验收的省级课题结题证书由省级行政部门印发,通过评审验收的校级课题结题证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发。

(四)其他要求

1.佐证材料:论文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其属于哪种类型课题,包括课题类型、课题编号、课题题目等基本信息。发表的论文与课题研究内容必须相关,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成果结题。

2.研究报告(附目录):省级、厅局级课题字数不少于10000字,校级课题字数不少于8000字。题目应与研究内容契合,条理清晰,避免错别字、排版规范。

3.《结项验收书》中的成员名单与《立项申请书》中的成员名单有变化或顺序不一致,须提供变更审批表(不同课题变更表模板不同),否则不予认定。已申请过变更的教研课题不可再次提出变更申请。

4.校级课题完成单位为长春大学XX学院(部),组织验收部门为长春大学教务处;省级一般、厅局级一般课题完成单位为长春大学XX学院(部),组织验收部门为长春大学;省级重点课题完成单位为长春大学,组织验收部门根据课题归属省级部门填写。验收日期填写2024年11月。

二、中期检查工作

2023年立项的省、校级课题,需提交中期检查表,参加中期检查课题名单详见附件excel表中含三类课题信息

三、材料报送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以院部为单位,于11月1日前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需待教务处审核电子版材料无误后打印,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联系。联系人:侯鹤楠,电话:85250078,邮箱:3834201519@qq.com

附件:长春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研课题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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