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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3日 14:14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引导和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生机的教师队伍,推动教学改革。依据《长春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党发〔2024〕20号)和《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院(部)、系、教研室、实验室等从事教学工作的集体。

二、评选名额

2024年拟评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基层院(部)2个、系(室)4个。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见《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依据《长春大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评价标准,由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向学校推荐参评院(部)(至多1个)和系(室)(至多1个)作为学校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填写《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书》并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2.欲参加评选的院(部)于6月11日12:00之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综合楼B1302室教学培训科,联系人李文竹,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需盖章,包括推荐遴选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等)(一式1份),被推荐集体所在党委对集体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纪律、师德师风、学术规范的书面意见(一式1份),申报书(见附表1,一式1份),汇总表(见附表2,一式1份,需排序)。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首页带详细目录,按文件参评条件顺序)。电子材料以“学院+先进集体+参评院部/系室”命名打包,发送至liwenzhu@ccu.edu.cn,文件超过500MB的以U盘提交,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3.学校遴选。材料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预计每个候选集体汇报5分钟(具体后续进行通知),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4.评审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优中选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各院(部)要严格审查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纪律、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院(部),停止下一次推荐资格。

附表:

1.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书

2.2024年参评长春大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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