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长春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党发〔2024〕20号)和《长春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长春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2024年拟评选教学名师(第一层次)2人、教学名师(第二层次)1人。
三、评选条件
1.评选分为教学名师第一层次和教学名师第二层次(教学新秀)。
2.具体评选条件见《长春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
四、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院(部)各系(室)根据本系(室)符合条件的教师情况向本院(部)推荐候选人;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审核,每院(部)至多提交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各1个名额。
2.欲参加评选的院(部)于6月11日12:00之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综合楼B1302室(教学培训科),联系人李文竹,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需盖章,包括推荐遴选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被推荐对象等)(一式1份),被推荐对象所在党委对其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一式1份),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式1份)。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首页带详细目录,按评选条件顺序)。电子材料以“学院+教学名师+第X层次+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liwenzhu@ccu.edu.cn,超过500MB使用U盘报送,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3.学校遴选。学校教学委员会对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会议评审,每个候选人PPT汇报5分钟(具体后续通知),最终确定建议名单。
4.教务处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长春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优中选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各院(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院(部),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附表:
1.长春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第一层次)
2.长春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第二层次)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