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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长春大学关于补充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大学关于校级教学督导组换届及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大校发〔2018〕98号)的要求及《长春大学教学督导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7〕99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对校级教学督导组进行了调整,并下发《长春大学关于调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长大校发〔2018〕106号),公布了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外语专业小语种的督导工作,经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决定补充聘任南明玉同志为长春大学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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