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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调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2018年11月30日 10:14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关于校级教学督导组换届及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大校发〔2018〕98号)的要求及《长春大学教学督导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7〕99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校级督导组进行调整。经各教学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定,学校决定聘任支文等18名同志为长春大学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支 文(理学院)

组员:侯跃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聂春燕(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史玉凤(管理学院)

邹凤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李 军(外国语学院)

刘 曦(外国语学院)

王艳梅(特殊教育学院)

林海燕(文学院)

关丽红(理学院)

王新道(经济学院)

牟 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作平(体育教研部)

夏茂香(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晶梅(行政学院)

张春丽(美术学院)

贾睿佳(音乐学院)

武术杰(园林学院)

长春大学

201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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