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吉教师〔2021〕7 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在各教学单位申报基础上,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拟推荐“长春大学机械工程教师团队”参加第二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省级遴选。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任何部门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凡有异议的,请于5月31日16: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C309)。联系人:高帅;联系电话:85250080。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