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存档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资料。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至28日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长春大学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大校发[2023]31号)中的“六、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存档资料应包含: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定表、审阅人评定表、答辩考核表、总评成绩表、学生工作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查重报告。
四、检查办法
1.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检查组将对学院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具体抽查范围在11月21日通知)。
3.检查组将填写《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资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将通知给相关学院。
五、提交方式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存档资料应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由学院汇总被抽查学生的存档资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时间发送至邮箱182088426@qq.com。
附件:《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资料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