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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文件

2018年07月03日 09:35  点击:[]

教务处[2018]24号

各教学院(部)、各学生班级: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9日到2018年5月11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部)教学督导小组具体实施。

二、院(部)自查重点

1.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堂教学质量,包括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课件等。

2.教师的备课、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3.每位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等教学文档;

4.近三年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5.重修课和素质教育课授课情况;

6.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

三、检查方法

1.学校相关领导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将随机抽查教学纪律与教学过程质量,并抽查各院(部)教学管理等情况。

2.校级督导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价,指导和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收集和整理教学院(部)及全校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自查重点内容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精心布置,所有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和总结。此外,要求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其中召开教师座谈会时要邀请1-2位校级督导组专家参加。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院(部)要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期中教学检查的计划和总结材料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到教学质量管理科。截止时间:4月11日前(计划),5月14日前(总结)。

5.各院(部)要认真落实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见附件)。

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附件: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测评相关事宜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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