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教学能力,进而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长春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6〕152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师赴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文件认真做好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个人申请必须经学院相关负责人同意,申请表上需有申请人和相关负责人的签名。
请院(部)教学秘书于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内将本单位的全部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集中报送至邮箱liwenzhu@ccu.edu.cn,不接受教师个人发送。报送时请使用文件夹压缩包形式,邮件主题和附件以“院(部)-报送负责人-报送数量”命名。 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培训科B1302室,审核后送至人事处审批,送材料之前请先提前联系。
联系人:李文竹,联系电话85251728,15643643008(微信同步)
附件:1.长春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2.长春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实践锻炼相关表格与说明
注:附件不印发,请至院办群下载。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