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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年教师研习营2022年第1期(总第12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通知

2022年04月19日 15:32  点击:[]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研习营2022年第1期(总第12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通知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研习营2022年第1期(总第12期)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播先进教学理念和现代教育技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继续针对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青年教师研习营系列活动。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第一期将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教育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近三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必须报名学习,其他教师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序号

培训课程

培训学时

主讲人

参训人员

学习模块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9.5学时

李盛兵(华南师范大学)等

近三年新入职教师

理论学习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11学时

许继荣 闵永新(安庆师范大学)

注:以上课程的两个版本,择一学习即可。

三、培训方式

1.电脑观看:打开“长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网址:https://12924vmm.mh.chaoxing.com/ 右上角以超星学习通注册的手机号登录后,打开主页右侧的“在线课程学习”模块,找到对应模块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习时间截至到4月末。

2.手机观看:打开学习通,最上方下拉菜单选择“长春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老师)”,在门户列表找到“在线课程”,找到对应模块的对应课程即可报名参加学习。

培训采取个人分别观看的模式,需要学习通账户和学校已经绑定(教务系统账户和学习通账户已经相关联),教师有登录困难的,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长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历史文章。

四、其他要求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保证应参与者全员参与,并记录在“青年教师计划表”内;新入职教师的辅导教授,请督促教师收看,并且留存相关心得体会、或能体现有助于教师教学的佐证材料记录。在本学期期末学校将收集所有讲座学习心得备案。

联系人:李文竹,电话:15643643008(微信同步)。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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