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5〕15号)有关要求,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作为国家重要教育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安全资源和战略资源的作用,开发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着力推进数字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旨在通过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积极性创造性,聚焦中华文化传承传播的重要领域,以汉字及其蕴含的中华文化为切入点,生动、简明、准确地介绍该领域的关键术语,开发建设一系列宣传中华文化的多语种数字化精品课程,丰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课程资源,服务国内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国际社会开展中文教育。
二、课程要求
精品课程应采用视频形式,基于视听和影音创作规律,以记录片的形式记录衣食住行以及中医、书法、武术、戏曲、陶瓷、民歌、民乐、国画等中华文化领域为创作题材。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发建设规范优质的数字化教育资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涉及国家主权、意识形态等原则问题上立场鲜明。
(二)体现科学规范。确保学科知识专业权威、课程语言准确得体、视频素材科学适切,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可能存在任何争议的内容表述。
(三)突出教学效果。体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独特美学、深厚情感理念和经典高雅意境,具有一定的创造力和感染力,起到良好的国内国际传播示范效应。
(四)明确知识产权。应当使用无产权争议的素材,提倡利用已有素材和教学成果。优先使用原创性素材,使用AI(人工智能)制作素材需标注清晰,使用购买素材需提供相关凭证和授权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师生参与。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为报名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校内具体选拔时间安排以承办单位文学院通知为准,请相关参与人员务必尽早联系校内承办单位,避免错过。
(二)强化激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对纳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和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的课程开发建设团队颁发证书。各学院要对积极参与的学校、师生等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三)广泛应用。多语种数字化精品课程将作为免费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附件:1.制作要求
2.报名表
3.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