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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部分学期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1日 14:37  点击:[]

各学院:

依据《长春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3〕1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对2025届毕业生第六、七学期(二年制为第二、三学期,五年制为第八、九学期)不及格课程给予一次重修机会;同时考虑到部分2025届毕业生第二、四学期(五年制为第二、四、六学期)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需安排在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之前,才能不影响这部分重修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23日对以上课程组织考试,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由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重修课程学生名单,各院办须认真进行核对。重修课程名单分班级打印,可由院办直接核对并签字;也可发到学生班级核对,但核对后院办必须进行审核并签字。

二、本次核对内容为2025届毕业生四年制第六、七学期,二年制第三学期,五年制第八、九学期的重修课程;四年制第二、四学期,二年制第二学期,五年制第二、四、六学期在毕业当前学期进行重修且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2周以后的课程,包括考试课、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等,其他学期重修课程不在本次考试范围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请各院办在名单中删除:

1.未交重修费的学生(含休停学);

2.其他原因已退学的学生。

四、如名单中缺少学生,请添加到附在名单后面的《长春大学202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添加学生名单》,并务必写清原因,教务处核查完毕后增加到原有考试名单。

五、本次重修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及各学院共同负责。各学院负责核对重修课程名单、收取重修课程试题、印制试卷及装订、阅卷及录入成绩;教务处负责统计重修名单、编排考场、下达《重修课程命题通知》、打印准考证、安排监考教师、组织学生考试。

六、重修考试工作具体流程强调如下:

1.5月7日各院将重修课程学生核对名单、添加名单交回教务处。

2.5月9-11日教务处统计汇总重修课程名单,编排考场。

3.5月12日教务处向各学院下达《重修课程命题通知》。

4.5月14-15日教务处打印学生准考证。

5.5月15-20日各学院到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题并封装。教务处安排监考。

6.5月21日各学院将重修考试试题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7.5月22-23日教务处与各学院组织考试。

8.5月26日教务处将试卷返回各学院。

9.5月26-27日各学院组织阅卷。

10.5月27日前各学院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为保证2025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请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及《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长大校发〔2024〕182号)的各项要求!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

上一条:长春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进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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