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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12日 09:54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对2024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对做好结题准备、满足结项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对2023年立项的延期结项两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一年期国家级、省级、校级、校级自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国家级、省级、校级、校级自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项资格审查

学院需对参与本次大创结项的项目开展结项资格审查工作,本次项目结项资格审查需严格参照《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22版)》(附件1)的结项要求,所有审查项目均需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论文、专著、证书等),指导教师签字,学院主管此项工作老师签字,教学副院长统筹审核,严格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才可以参加结项答辩。学院应于3月28日完成项目结项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1475760394@qq.com,纸质版请本项工作负责人、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604龙老师处。其余审核材料学院留存备案。

三、结项工作安排

本次结项,采用网络系统结项的方式,对具体安排如下:

1.3月31日-4月1日:通过结项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访问云图系统,上传《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完成结题任务书上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成果录入。具体系统录入手册及账号密码等待后续通知。

2.4月2日:学院提交结项答辩安排(分组情况,各分组时间、地点、不少于3名评审专家名单等)电子版发送邮箱1475760394@qq.com,纸质版盖学院章送至教务处604龙老师处。

3.4月3日-4月23日:各学院组织答辩,专家委员会审议项目论文或创业成果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辅助研究材料等进行评审,重点考察“5个1”的完成情况和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相应成果,对项目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

4.4月25日:学院可直接在系统录入四个评价等级,于下班前完成系统网上成绩提交。并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绩汇总表》(附件4)》。对于大创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论文、软著、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请各学院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支撑材料填报清单》(附件5),并为每个项目创建“结项材料文件夹”,统一以“项目编号+项目名+学院”如“2024GJ001+扫雪机器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来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PDF版本、支撑材料(论文、软著、竞赛获奖证书等)PDF版本、青红项目社会实践需提供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要求每个结项材料文件夹与项目一一对应,以学院为单位将各项目“结项材料文件夹”与《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支撑材料填报清单》(附件5),《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成绩汇总表》(附件4)统一压缩包一并发至邮箱1475760394@qq.com。本次结项务必严格按照《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22版)的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的完成结项工作。

5.学校将于5月-6月开展结项项目填报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可在资助额度内报销,具体报销流程由学生提供发票并签字后,由指导教师按《长春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报销。经费使用范围参照《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报销工作具体流程可咨询财务处相关部门。

五、相关工作

学院应在培育“大创计划”项目的同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省级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的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六、其它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大创计划”项目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大创结项工作,深入管理、严格要求。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程度,并积极给与指导意见。学校也将对结项项目进行部分抽查,并由督导组对指导教师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价。

附件: 1.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22版)

        2.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资格审查汇总表

        3.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4.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成绩汇总表

        5.长春大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支撑材料填报清单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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