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迎接审核评估,规范教学文件,融入课程思政和OBE教学理念,现开展新版教学大纲制定工作,教学大纲中(考试课、考查课、专业实践课、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制定范围
凡是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需制定新版教学大纲。
二、具体要求
1.各院(部)可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在模版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体现专业特色。
2.请务必按照教学大纲上批注要求进行编写。所有标题后括号内的内容及批注内容在完成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后需全部删除,无需体现在教学大纲内容中。
3.制定后的教学大纲须经所在院(部)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电子版材料(附教学院长签名)需以院(部)为单位于10月8日前提交邮箱307951620@qq.com。
联系人:侯鹤楠,电话:85250078。
附件:
1.考试课教学大纲模板
2.考查课教学大纲模板
3.专业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
4.《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