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培养、强化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深化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拓展训练工作,根据《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学期课程拓展训练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拓展训练的概念
课程拓展训练(以下简称拓展训练)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单个学期开课超过40学时(≥3学分)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自愿、主动地开展研究性学习,其学习的深度和宽度超过教学大纲要求的一种深入学习与复杂训练。
二、拓展训练的开展
拓展训练随同课程的学习而开展。训练过程中由任课教师给予学生方向、内容、方法、程度、要求等方面的指导,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相关学习与训练,从而强化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依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拓展训练应侧重于知识运用和学生的应用能力训练。
三、申请时间与申报流程:
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拓展训练申请表(附件1),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四点前完成院部审核、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院《汇总表》(附件3)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并备案。
拓展训练过程中任课教师需填写《××××课程拓展训练工作手册》(附件2),并在训练结束后报系、院(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一份。
四、课程拓展训练的考核
拓展训练以附加卷(单独成卷)的形式随同课程考试一同考试验收,考试时间不延长。附加卷卷面成绩不超过30分,不计入卷面成绩,仅用来换取B类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附加卷题量应适度、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依据《××××课程附加训练工作手册》和学生成绩对每门课程的拓展训练进行评估,每5分获0.5学分,余数记0。
五、其他事宜
各学院要做好开展课程拓展训练工作的宣传及动员,引导教师开展课程拓展训练工作,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课程拓展训练工作动员、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联系,联系人龙老师。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