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全体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按照《长春大学课程思政建设方案》(长大校发〔2020〕151号)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2024年度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各类、各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引导教师自觉将思政教育融入本科教学。通过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推广课程思政教学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进一步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全校讲思政、课课有思政、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带动全校课程思政建设形成规模、形成体系、形成范式,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二、案例征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本科课程,参选的案例可以是教师个人、课程教学团队所讲授的某门课程或某个教学章节。原则上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必须参加。
(二)基本条件
1.申报教师须为我校在岗教师,具有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原则上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可申报1-2项,课程教学团队限报2项(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将课程育人元素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服务“四新”建设要求,确保育人实效的全面达成。
3.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的教师不能以其获奖课程再次申报。
(三)案例内容
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概况、理念与思路、特色与创新、一个教学章节课程教学设计。
三、案例评选
(一)基本要求
1.课程案例应确保教学设计的原创性,引用资源应有清晰的知识产权标注,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课程负责人和其所在学院(部)负责。课程所在学院(部)负责对本单位提交课程案例的内容及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案例真实原创性、政治合格性、思政典型性。
2.申报课程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课程负责人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在教学理念、教案设计、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实现价值性和知识性的统一,达到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
(二)案例评审
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教师提交的教学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遴选出优秀教学案例,形成学院(部)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集,以供教学参考使用。每个学院(部)原则上向学校推荐2个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学校对学院(部)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审核、归类、整理,组织专业组对推荐的案例开展评审,评审依据《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审标准》执行。最终择优确定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名单,形成《长春大学课程思政优秀案例集》,并评选出一、二等奖。获奖具体名额根据报名总数酌定。对获奖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的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展示和交流。在上一级评选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案例将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吉林省教育厅课程思政类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吉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必须参加申报。
(二)全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自愿参加申报。
(三)本次获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的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教研课题。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各部门将《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信息表(汇总)》Excel版和PDF签字盖章版(见附件1)、《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表》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见附件2)、《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word版(见附件3)、课程主讲教师照片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命名为:学院(部)名称+申报教师姓名+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名称)于9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307951620@qq.com,《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综B808)。
联系人:侯鹤楠,电话:85250078。
附件1: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信息表(汇总)
附件2: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表
附件3: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附件4:长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