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依据《长春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3]1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2024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给予一次重修机会;同时考虑到部分2024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需安排在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之前,才能不影响这部分重修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24日对以上课程组织考试,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科由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重修课程学生名单,各院办须认真进行核对。重修课程名单分班级打印,可由院办直接核对并签字;也可发到学生班级核对,但核对后院办必须进行审核并签字。
二、本次核对内容为2024届毕业生重修课程,包括考试课、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等,其他重修课程不在本次考试范围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请各院办在名单中删除:
1.未交重修费的学生(含休停学);
2.其他原因已退学的学生。
四、如名单中缺少学生,请添加到附在名单后面的《长春大学2024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添加学生名单》,并务必写清原因,教学运行科核查完毕后增加到原有考试名单。
五、本次重修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及各院(部)共同负责。各院(部)负责核对重修课程名单、收取重修课程试题、印制试卷及装订、阅卷及录入成绩;教务处负责统计重修名单、编排考场、向各院(部)下达《重修课程命题通知》、打印准考证、安排监考教师、组织学生考试。
六、重修考试工作具体流程强调如下:
1.5月6日教学运行科下发重修学生核对名单。
2.5月10日各院将学生核对名单、添加名单交回教学运行科。
3.5月13-15日教学运行科统计汇总重修课程名单,编排考场。
4.5月15日教学运行科向各院(部)下达《重修课程命题通知》。
5.5月15-17日教学运行科打印学生准考证。
6.5月15-21日各院(部)到教学运行科印制试题并封装。安排监考。
7.5月22日各院(部)将重修考试试题交到教学运行科。
8.5月23-24日组织考试。
9.5月27日将考试试卷返回各院(部)。
10.5月27-29日各院(部)组织阅卷。
11.5月29日前各院(部)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为保证2024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请各院(部)务必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及《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长大校发[2017]91号)的各项要求!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