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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2023年12月14日 14:22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推进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3〕2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课程类别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等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具体参照《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

二、申报范围

1.推荐的课程原则上是已经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如参与本次申报推荐,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

3.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2.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须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申报课程所在单位(部门)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还须对课程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具体申报要求可参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要求(见附件2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

工作安排

1.加强领导。请单位、各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荐有条件、有竞争力的优秀课程申报。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优秀课程以及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负责的课程

2.严格把关。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学科和专业建设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申报课程的遴选与审核以及申报课程材料的撰写打磨同时,严格把关申报课程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确保推荐课程符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各项申报条件。

3.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及排序,课程组须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课程建设和申报材料完善。根据省教育厅申报条件和给予学校的限额最终择优确定推荐申报的课程。

申报材料提交

1.本次申报只需先提交申报书,暂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课程数据信息表”中“课程平台单位承诺”栏目信息暂不填写。

3.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申报课程择优进行推荐,推荐项目超过1项应排序推荐,并填报“2023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4.每门课程文件命名为:“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负责人”。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16点前,将申报书(word)、汇总表(excel、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及政治审查意见(word、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7951620@qq.com

联系人:侯鹤楠,电话:85250078。


附件: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模板)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4.2023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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