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依据《长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届毕业生返校补考考试将于2023年7月6、7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由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名单,各院办须认真进行核对。学生名单分学院打印,可由院办直接核对并签字。
二、本次核对内容为2023届毕业生所有未通过(含补修)的课程,包括考试课、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通识课、个性课等。
三、如名单中缺少学生,请添加到附在名单后面的《长春大学2023届毕业生返校考试添加学生名单》,并务必写清原因,教务处核查完毕后增加到原有考试名单。
四、本次返校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及各院(部)共同负责。各院(部)负责核对考试名单、收取考试试题、印制试卷及装订、阅卷及录入成绩;教务处负责统计考试名单、编排考场、向各院(部)下达《返校考试课程命题通知》、打印准考证、安排监考教师、组织学生考试。
五、返校考试工作具体流程。
1.6月27日教务处下发返校考试学生核对名单。
2.6月28日各学院将返校考试学生核对名单、添加名单返回教务处。
3.6月29-30日教务处统计汇总返校考试名单,编排考场。
4.7月3日教务处向各院(部)下达《返校考试课程命题通知》。
5.7月3-4日教务处打印学生准考证并下发。
6.7月3-5日各院(部)到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题并封装。教务处安排监考。
7.7月5日中午12点前各院(部)将返校考试试题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8.7月6-7日教务处与各院(部)组织考试。
9.7月10日教务处将试卷返回各院(部)。
10.7月10-12日各院(部)组织阅卷。
11.7月12日前各院(部)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各院(部)务必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及《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长大校发[2017]91号)的各项要求,确保2023届毕业生返校补考考试工作的顺利有序。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85250081咨询处理。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