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经学校研究,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定于2020年2月15、16日进行,此项工作仍由教务处与各院(部)共同负责,为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补考工作的组织管理,院(部)办公室和各系(室)负责补考各环节的具体工作。院(部)级考试巡视工作组要严格按照《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长大校发〔2017〕 9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对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运送、评阅,成绩登录,监考培训,考生诚信教育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查指导。
二、院(部)级考试巡视工作组在考试期间必须到考场巡视,要求每场考试至少1名学院领导全程在岗,监督考试流程,协助监考教师解决各类突发情况,并在试卷袋上签署姓名。
三、校级考试巡视工作组在补考考试期间将全面巡查各考场考试情况。监考教师未按要求实施监考导致考场纪律松懈,对考生违纪、作弊现象不予理会,导致3人及3人以上作弊的,依据《长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二次修订)(长大校发〔2017〕98号)文件规定,将对该考场的所有监考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教学事故处理。
四、补考工作流程与期末考试一致。考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补考考试进程,经各院(部)核对无误后,由院(部)办公室主任安排监考教师,并通知到监考教师本人,考务科将于2020年2月14日前打印补考准考证并下发至院(部)办。补考试卷可在2020年1月10日前印刷,也可以在2020年2月13、14日两天印刷。请根据本院(部)实际情况通知任课老师按照课程不及格人数到考务科印刷补考试卷,补考试卷份数要适当多印1-2份,并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补考:
1.缺考者;
2.考试违纪、作弊者;
3.因缺课1/3以上不准参加期末考试者。
六、根据《长春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2017〕144)号文件规定,考查课不及格的课程不允许补考。
七、音乐、美术、特教学院(特殊教育专业除外)专业课、外语学院会话、口译、视听课的补考由课程所在学院自行组织补考,补考大学体育课的同学直接与体育教研部部办联系。
八、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办理课程缓考的同学请于2020年2月14日到考务科办理相关课程的补考手续。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