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是我校执行《长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长大校发[2017]142号)和《长春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45号)的第一年,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做好不能如期毕业学生的返校补考准备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培养方案审查
对2018届毕业生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方案审查”操作。该审查工作主要检查对应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课程是否全部开设,不同专业的方向课程是否按照要求全部开设等,审查完毕后填写《培养方案审查报告》(见附件1)。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
1、按照毕业资格预审查的操作流程与方法,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统计学生第一至七学期(二年制学生只审查前三个学期,五年制学生需审核前九个学期)的课程完成情况,发生过学籍变动的学生(降级、转专业等特殊情况)要重点审查。
2、对审查结果进行统计,填写《毕业学生课程预审明细表》(见附件2)。
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根据各个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业预警工作,对预计不能毕业的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并上报教务处,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2、各学院完成任务后,请于2018年4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上交到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uixt@ccu.edu.com,联系人:付海东,电话:85250092。
附件1:培养方案审查报告
附件2:毕业学生课程预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