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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 活动的通知

2018年07月05日 10:16  点击:[]

关于开展第二届“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2018]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构建“以赛促教 以赛导教 以赛育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向纵深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经研究在全校开展第二届“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在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日历)规定内容前提下,在一至三年本专科课程(含必修、选修等)教学班内开展。

二、竞赛选题

运用教学班教学内容引导学生设计创新创意项目,项目要突出创意、创新设计,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战略规划;鼓励项目选题涉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文科艺术专业可选择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文化创意项目。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组织阶段(5月4日—5月12日)。教师可在课内对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进行启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热情,引导学生按每组3—5人自由组队;明确考核成果为项目计划书及PPT,考核方式为班内项目路演,学生互评,并记录一定平时成绩。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参加第二届“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活动教学班汇总表》(附件1)于5月11日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第二阶段:成绩评定阶段(5月30日前)。各小组利用课外时间优化项目,教师可根据项目在课堂内结合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环节并进行实施,并完成项目路演;路演考核环节教师综合师生意见给出路演成绩,确定平时成绩。路演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课外进行或利用课内2学时进行。教学内容相近教学班可联合路演考核。所有路演考核环节要在5月3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项目推荐阶段(6月10日前)。每个教学班任课教师可作为指导教师依托一个或几个项目团队组队,经本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单位名额可适当增加,但总数不超过4个),单位统一填写《第二届“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活动优秀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6月10日前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最终学校将根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标准择优推荐1—2个项目团队直接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其他事宜

(一)做好活动组织动员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将“创客学苑杯”大学生课内竞赛活动作为引导教师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深化考核方式改革重要工具,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的重要手段。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

(二)做好教学材料规范工作。参加活动教学班课程考核成绩比需要有变动,可以申请参加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并向教务处考务科提供相关材料。

(三)做好项目团队遴选和推荐和辅导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团队提交材料见学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通知;对于推荐项目学院可以集中辅导培训、提高竞赛质量。

(四)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此次课内竞赛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并及时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报送学校。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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