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下午1点在B区808会议室,校教学督导组召开2021-2022(一)学期第2次督导例会。会议由督导组组长支文老师主持。
支文老师对开学以来的督导工作作了小结,随后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和安排。
1.关于“课堂教学状态调查”,本学期暂定推广到所有听课任务中
2.课程建设听课工作
本学期课程建设听课任务共计55人,本次听课任务安排除外院以外,基本回避听本院的课。支老师建议督导员努力完成听课任务,必要时可以调、窜课。按照《长春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的要求给出评语和评分,同时要实事求是,不打人情分。
3.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检查工作
按照教务处的工作安排,对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依据《长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要求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
4.优秀教学质量奖、随堂听课工作及材料评审工作
要求督导员不可以交换听课。评分和评语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督导员听课可以两人同行,但不要超过两人。参评督导员回避此项工作。
最后,支老师带领全体督导员继续学习讨论《长春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本次学习主要讨论“第二章 教师”。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清楚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管控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课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纪律维护以及学生管理等要认真负责;教师应模范遵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授课要有热情和激情,要能够感染学生;教师要爱护、尊重学生;教师在每次课前须对学生的就座情况进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