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学各院(部)具体实施,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二、教学院(部)检查重点
1. 教师教学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教学计划进度表的完整性、教案的编写情况、多媒体课件的准备情况、其他教辅用品的准备情况、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准备情况等。
2. 教师授课情况摸查,包括教学纪律、教姿教态、声音、板书情况等。
3. 学生听课情况摸查,包括出勤情况、听讲情况等。
4. 青年教师培养,特别是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长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表》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各院部督导组按文件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2.学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组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将随机抽查全校教学纪律与教学过程质量,并抽查各院(部)教学管理等情况。
3.各院(部)在学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长春大学学期初检查表》,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2023年9月28日下班前交到教学质量监控科。
学期初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