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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大学“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1日 16:12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四新”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案例重点体现“四新”教育相关的新发展理念、学科专业建设的新结构、课程建设的提质创新、师资建设的发展提升、实践教学的强化升级、质量文化建设的新标新保障、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紧缺人才培养。案例主要内容建议包括:案例实施背景、案例改革思路及举措、案例实施效果及成效、案例创新点及特色、案例应用及推广情况等。要求真实准确,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案例内容与要求

(一)案例应坚持正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国内外“四新”教育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文字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图文并茂,图形图表紧扣主题,清晰简洁,大小适中。

(二)案例内容应表述清晰到位,语言简洁生动,措辞恰当,段落清晰,语言和标点符号正确。案例须为申报人根据本人在“四新”教育改革中的真实实践进行总结,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团队成员共计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三)案例为校级“四新”教育改革实践经验为院级或某一学科专经验。优先推荐依托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进行改革实践所在学院(系)运行机制稳定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育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且效果良好的案例。

(四)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存在争议的内容。

、优秀案例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请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签署案例使用授权书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归纳梳理,深挖启示经验,体现我校“四新”建优势特色。案例经学院评审审批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汇总表(附件2信息请按推荐顺序排列建议涉及“四新”多个领域的学院按类别分类排序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推荐。学院推荐的案例经学校组织评审排序后,前5项省教育厅推荐。

、材料提交

(一)各学院应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所有案例申报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的扫描PDF格式)汇总后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学院名称+案例”命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307951620@qq.com。

(二)联系人:侯鹤楠;电话:85250078。

附件:

1. 附件1:XX学院“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申报书

2. 附件2:XX学院推荐优秀案例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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