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校级立项及省级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申报课题的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吉林省立项指南,见附件1),学校不再另外设置立项指南。申报的课题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为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最终在校级重点课题中限额推荐10项参加省级课题遴选。
二、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高等教育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
三、具体要求
1.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条件和保障。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2.事关吉林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课题,视情况采取揭榜挂帅或委托等形式进行。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项课题参研人数(含主持人)限定在7人以内;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2项。
4.推荐省级的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另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也可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但须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5.申报的题目与研究的内容原则上不能与学校之前的教研课题相重合。
6.申报课题的教师填写《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以及《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汇总表、申报书以及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经学院初审后以院(部)为单位上交,汇总表需附教学副院长电子签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于9月6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307951620@qq.com。联系人:侯鹤楠,电话:13604427268。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具体要求和研究经费资助均参照《长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5)执行。
附件:
1.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4.2024年度长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
5.《长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上述附件请到长大院办群下载,不随文件下发。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