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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实施细则(学院)
根据《长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我校在普通本科毕业生中施行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制度。通过荣誉学士学位的评选,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激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特点制定了《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文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园林学院
行政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启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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