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部: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辅导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1.教师根据重修课程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根据学校安排,重修课程教学方式分为三种:
(1)开班课程:显示地点、时间的课程按照课程表上课;
(2)插班课程:课程表备注区域重修课程,如当学期已开设相同课程,必须采用“插班”形式教学,即学生应按照已开设课程的时间地点上课;
(3)单独辅导课程:显示在课程表备注区域的课程,如当学期未开设相同课程,可以采用“单独辅导”形式教学,即任课老师根据原课程学时要求指定辅导时间和地点,学生按照要求接受辅导。
对于插班课程和单独辅导课程,任课教师需填写《长春大学重修课程辅导方式安排表》(附件1),于2018年9月26日前由院办汇总后交教务科存档。如存在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辅导方式,任课教师需填写《长春大学重修课程辅导方式调整申请表》(附件2)并交教务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开班课程不允许调整。
2. 重修免听申请
对于开班课程和插班课程,学生可申请重修免听,相关任课教师应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学生申请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10日。教师审核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1日,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内不定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学生免听申请情况,并根据讲授课程性质和学校要求决定是否允许学生申请。
(2)目前所有重修免听申请及审核工作都在教务系统上直接进行,不再接受纸质申请。请任课教师按照要求操作(附件3)。
(3)重修免听申请原则:只允许与校内其他课程产生时间冲突的开班和插班重修课程申请免听,单独辅导课程不允许申请免听。思想政治课(含各院培养方案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体育类课程(各学院培养方案中体育教研部开设的全部课程)、实验实践类课(含所有的独立设课实验、实习、实践课程)不允许申请重修免听。
3. 教学过程和考核
(1)重修免听审核通过学生可免予参加重修课程的课堂授课环节,但必须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和其他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
(2)根据学校要求,教师每周全部课程时间与学生全部冲突方可办理免听,任意一次课程不冲突则无法在教务系统申请。此类学生除冲突课次课堂学习任务课不参加外,其他教学活动和课堂学习必须全部参加。
(3)开班、插班重修考试课程考核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单独辅导考试课程成绩项目和比例为:平时表现:期末成绩=20%:80%(或平时表现:实验内容:期末成绩=20%:10%:70%);全部考查课成绩比例按原有不变,具体项目由任课教师决定,考核次数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4)成绩录入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教师应参考重修免听办理成功学生名单,对未办理学生的平时成绩严格考核。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