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9级专科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长春大学专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168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专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理解文件要求和具体程序。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每位学生可以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填报的两个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为转专业不成功,不再提供转专业机会。
3.根据文件规定,各专业转入人数为转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转出人数为转出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毕业生不满三届的新办专业转出人数为转出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如为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4.转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志愿相同的,按照考试课相对平均成绩排序;再相同的,依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优先接收条件排序。
各专业转入转出人数及考试课相对平均成绩相同条件下的专业优先接收条件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有关事项说明 |
3月10日-3月12日 |
统计排名及公示 |
学院负责统计2019级专科生第一学期相对平均成绩并按高低顺序排名、网站公示并上报教务处(网站公示截图等信息需加盖学院公章)。 |
3月13日-15日 |
组织报名及公示 |
1.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做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的转专业学生名单须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天。 |
3月19日 |
报送材料 |
学院报送转专业申报材料,具体包括:《长春大学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及网站公示截图等信息。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511836436@qq.com。 |
3月20日-24日 |
专业录取及结果公布 |
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统计并公布各专业录取结果;各学院通知学生查看专业录取结果。 |
3月25日之后 |
终审及结果公示 |
1.教务处负责终审并提出拟转专业学生结果名单,向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生转专业整体情况。 2.最终结果在教务处官网公示5天,无任何问题后发文。 |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微信群或QQ群等网络手段以及电话沟通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2.各学院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阻止、限制学生转专业要求。
3.转专业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崔薛腾,咨询电话:13943176318。
附件:
1. 2019级专科学生转专业相关说明
2. 长春大学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 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7日